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心目中管理之道的四重境界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4:49:2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疯狂的“老子养生”老子心目中管理之道的四重境界
【原文】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suì),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道德经》第十七章
【浅释】
“太上”,是至高无上的意思,指最高层次。“下知有之”,是说在比“太上”低的层面上,人们仅知道有TA的存在而已,言下之意,并不了解TA是如何运作的,以及究竟运作了些什么。这和第二章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及第六十章的“以道莅(lì)天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因为道本无形,无为、不言,故这种“道治”之道难以为人所知。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第三十八章),比“道治”之道等而次之者,是“德治”之道(仁、义俱在其中)。道是德的内涵,德为道的表现形式。道无形,不易知;而德,作为造福之能力,则容易被人们感受到,故能获得百姓爱戴,所谓“爱人者人恒爱之”(孟子语),“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第六十六章),这就是“其次,亲之”的“德治”之道。
“失义而后礼”(第三十八章),比“德治”之道再等而次之者,是“礼治”之道。礼的本质是敬,而礼敬是有条件的,所谓“礼尚往来”是也。由于“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语),故推行“礼治”者,礼贤下士,恭敬一切,可以赢得人们的赞誉,甚至歌功颂德,这就是“其次……誉之”的“礼治”之道。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rǎng)臂而扔之”(第三十八章),比“礼治”之道又等而次之者,是“法治”之道。这种“道(dǎo)之以政,齐之以刑”的管理模式,须以强制措施来保障其管理目标的实现,敢有不从者,即以刚性律令制裁之,从而使人们产生畏惧心理,不得不服从,同时也会导致“民免而无耻”的规避现象产生,这便是“其次,畏之”的“法治”之道。
至于“侮之”,则是不遵循任何管理之道的原理,“想一出是一出”,动辄任性妄为,因而招致管理对象的蔑视、抵触甚至反抗,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一笑失天下”是最佳例证。
无论法治、礼治、德治,还是道治,一切管理之道的有效实施,均取决于管理者自身是否能率先垂范,做出榜样,以令被管理者产生足够的信心。
法治、礼治、德治、道治,四个层面的管理之道,相互结合起来,逐步落实,逐级递进,当达到“太上,下知有之”的最高境界时,便是“没有管理的管理”的“无为而治”。此时的管理体系,既样样具足,又没有任何外在痕迹可寻,今人有称之为“零(〇)态管理”的。作为管理者,与道合一,靠“场能”说话,推动一切自然和谐有序地运转,而不再劳心费力地“发号施令”,故能做到“悠兮其贵言”;作为被管理者的普通百姓,在“太上”强大的“管理场”的有效运作下,一切自然而然地获得成就,他们真的是只知有“太上”这么一回事,而不知“太上”到底为自己做了什么,如尧帝时期《击壤歌》所描绘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耕田而食,凿井而饮,帝力何有于我哉!”不正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太上”管理境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