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指导意见给共享单车立点规矩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6:36:39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天津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指导意见给共享单车立点规矩
来源:中老年时报
天津发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指导意见给共享单车立点规矩
本报讯 (记者付殿贵)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天津市关于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稿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企业、承租人等各方责任,重点增加了对停放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等工作要求,同时强调将不文明行为和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市支持发展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同时,车辆停放秩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监管职责;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在配备运维人员、制订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要求使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保障承租人资金安全方面,首先,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取押金的,应建立完善承租人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其次,企业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承租人押金、预付资金,在本市开立承租人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部门监管。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支付结算要求,并要求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及预付资金。
在骑行安全方面,要求运营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保,定期检修,保障车辆的安全性;鼓励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定企业对事故赔偿的机制、流程、标准等,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建立承租人投诉受理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