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5/29 15:22:21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自2024年1月20日起,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区实施。
据介绍,此举系为纵深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决定》指出,关于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其中委托实施事项79项、下放实施事项2项,包括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公司律师执业审核、医师资格认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44小时便利签证空白纸核发等事项,涉及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
《决定》还指出,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广东省有关部门应当与前海管理局完成调整职权事项的交接工作。自交接之日起,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前海管理局要会同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及相关部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为全省深化改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