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全方位服务企业 昆明经开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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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措施全方位服务企业 昆明经开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
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5月29日,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发展十项措施》,涵盖产业培育、投资奖励、生产经营用房奖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招商引资方面,分别为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制定对应政策,内资企业:新注册企业当年实缴注册资金(省外)达2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且资金实际用于区内产业类项目的,可分别按照0.5%、1%、1.5%、2%以内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工业奖励标准分别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含二级子公司)、大型央企最高奖励2500万元。外资企业:实际到位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6000万元人民币。
对于产业培育,昆明经开区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入库用地类或新入区制造业项目投资按照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资的15%以内给予三年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对重大项目或认定为先进制造的,可实行一事一议,突破奖励上限。对企业实施管理创新、技术进步的入库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累计完成设备和信息化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给予设备和信息化投资额8%的奖励,主导产业项目奖励标准提升至10%,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在保存促增奖励方面,工业按季度对产值同比增速高于10%的,按照每个季度产值增量的5‰给予奖励,主导产业企业按照增量的7‰给予奖励。季度产值增量在200万元以下的不予奖励,每季度对单户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服务业按照规上核算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全区规上服务业增速的,按照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给予奖励。增量1亿元以上(含1亿元)、0.5亿元以上(含0.5亿元)至1亿元、0.2亿元以上(含0.2亿元)至0.5亿元、0.1亿元以上(含0.1亿元)至0.2亿元、0.05亿元以上(含0.05亿元)至0.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5、20、15、10、8万元一次性奖励。
商贸业对限额以上批发业年度累计增速达全区年度目标或年度销售额增量前5强的单位,按照年度累计销售额增量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限额以上零售业年度累计增速达全区年度目标或年度销售额(零售额)增量前5强的单位,按照年度累计销售额增量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扩大企业认定奖励范围。昆明经开区新增AEO高级认证奖励,在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内新注册或首次通过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已获AEO高级认证,复审通过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新增国际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配套奖励,支持企业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出口,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认证证书和检测结果互认。对开展并获得国际管理系统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跨境业务资质的费用,在省级、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同时,针对于创新发展方面,昆明经开区将奖励分为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两类。
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创建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成功获批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国际(对外)科技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按照上级部门奖励资金评估后分别给予30%、20%的配套奖励,每户最高奖励300万元。
技术创新平台:鼓励支持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对成功获批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认定、智能工厂和数字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新增制度创新案例奖励,创新项目主创团队(企业)形成案例并被纳入全省复制推广、全国复制推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昆明经开区一方面要加快打造RCEP综合服务示范区,提升RCEP规则利用率,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另一方面,要实施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攻坚行动,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发展十项措施》,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可持续的营商环境。”昆明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制度创新部高级主管钱芳在会后表示。
掌上春城记者:姚周
责编:孙于晨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